收藏蘭陽之九 看板林立的蘭陽之聲

民國七十三(1984)年十二月一日出版的「蘭陽之聲」,以「蘭陽之聲撈過界、山線海線大封殺」為標題,報導「蘭陽之聲」在山線北宜公路的中途站坪林、濱海公路中途休息站澳底、仁和宮,以及往梨山的中途站南山等地各設看板一塊;報導說:『只要是蘭陽鄉親,不論走山線、海線,都可以看到「蘭陽之聲」,而且掛在最明顯的地方,非看不可』。

這話不假。

二十多年前的蘭陽平原街頭,可以看多許許多多張貼「蘭陽之聲」的看板,這些看板據統計有六百多面。也因為這些看板創造的廣告效果,讓報導內容以「捧人」和「廣告」稿為主的「蘭陽之聲」雜誌,有七年多的時間與蘭陽鄉親「密不可分」。

「蘭陽之聲」號稱發行三萬份,全面贈閱,當年就如創辦者所強調:「有蘭陽父老的地方,就有蘭陽之聲;有蘭陽之聲的地方,就有蘭陽父老」。

「蘭陽之聲」是於民國七十二(1983)年六月一日創刊。在民國七十年代初期,行政院新聞局曾積極推動輔導各縣市創辦「社區雜誌」,當時一般人都以「社區報」、「社區雜誌」看待「蘭陽之聲」。不過在民國七十三年十二月間,「蘭陽之聲」因內容與新聞局輔導「社區雜誌」之標準不合,未能列入政府「社區雜誌」輔導對象,曾與當時的縣府新聞股長黃清河發生不愉快。

「蘭陽之聲」雜誌是由羅東工商教師劉本德(沛君)、陳愛春夫婦創辦,最初社址設在羅東鎮中山西路,後來遷到純精路,再到樹人路。發行人詹忠政,曾掛名社長的有劉沛君、陳愛春、陳兆震、江鑫根、陳松楠等人,其中陳兆震曾任宜蘭縣第七、八、九屆議員,他在社長任內曾藉「蘭陽之聲」發起成立「蘭陽建設協進會」,邀請地方菁英研討政情,要「以超然的輿論力量,推動蘭陽建設」,推動建立國民黨、民進黨之外的「蘭陽的第三種聲音」,雄心萬丈。

在「蘭陽之聲」七十二年六月一日創刊號中,同屬教育界的嚴茂林撰寫發刊辭,揭示「蘭陽之聲」創辦目的是要為宜蘭各界「鳴不平」。指「蘭陽之聲」之鳴,不是夏天的「雷鳴」,不是秋天的「蟲鳴」,也不是冬天的「風鳴」,而是充滿和悅氣氛的「琴絃管瑟」之鳴。是要使未來蘭陽地區洋溢著一片和諧恬穆的樂章,譜出溫暖的、溫和的、穩實的、堅定的、持續的歌聲。自創刊以來,「蘭陽之聲」就以娛樂性、消遣性的商業報導取勝,不加修飾的筆調讓一些讀者感到親切、開心。

「蘭陽之聲」強調報導原則是「隱惡揚善」,指出每個人都有善良的一面,也有邪惡的一面。「我們完全以光明面來報導,鼓舞向善。以六輕為例,反對的人是為了給下一代一個美好的環境,用意良苦,本社表揚他;贊成六輕的人,是為了繁榮地方,也沒有錯,我們仍然尊敬他。雙方四處奔波,絕不是謀求私利 ,而是要蘭陽的未來更美好」。

「蘭陽之聲」雖以「社區報紙」自許,但以十五天發行一期,依當年出版法規定係屬於雜誌。當時台灣地區還沒有社區報紙,民國七十三年十二月間縣府新聞股就以「蘭陽之聲」雜誌擅自使用「社區報紙」之名,與規定不符,通知改進。結果「蘭陽之聲」以「新聞股如何輔導社區報紙」、「社區報紙會夭折嗎」等文章向新聞股嗆聲,指稱該刊是「在新聞股逼迫下,放棄社區報導路線,走向娛樂性路線」。新聞股長黃清河因此發怒指責「蘭陽之聲」侵害到他的聲譽,揚言控告;而「蘭陽之聲」不願「與官鬥」,以雙方「紛爭到此為止」回應。

「蘭陽之聲」最初是以月刊發行的,後來改為半月刊。據說第一位訂戶是當時的羅東鎮長黃義聯,初期的訂戶僅有三、四十份。後來一位電腦業者以一版一千八百元的「廣告費」包下一年期的版面,闖出「廣告新聞化」路線,從此業績一路成長,改以全面夾報贈閱,六百多面看版的設置更讓廣告滿檔。

「蘭陽之聲」曾開闢有「我愛紅娘」專欄,大篇幅刊登未婚男女資料,該社也提供版面讓幾位醫師、律師與命理師發表文章,而這些專業人士則回饋一些印刷費,讓「蘭陽之聲」雜誌生機盎然,穩健發展。

「蘭陽之聲」在民國八十年後就慢慢「消聲匿跡」了,據說創辦人劉本德因第三個孩子來報到,分擔家務工作繁忙,以五十萬元將「蘭陽之聲」經營權脫手,接任者後繼無力。

「蘭陽之聲」特殊的經營手法,雖然「智者不取」,但能成功推銷產品並養活壯大,自有可取之處。而其最大的成果應以民國八十年十月結集出版「蘭陽名人錄」(991頁,精裝本每本定價新台幣4000元),為六百位「功在蘭陽」人士留下資料,讓後人便以查考,並見賢思齊。(原刊2003年11月7日宜蘭在地報,2007年4月26日修改,新增附錄)

附錄

蘭陽之聲在1990年12月24日第188期,曾以「我們的立場」說明連續登載「蘭陽名人榜」緣由。摘要附錄如下:

【……經常有人問本社採訪人員:「為何一直報導蘭陽名人?為何一次報導如此多?一次報導一個人不是很好嗎?」

本社報導蘭陽名人的目的,是要一年後編輯成書出版。如果每期報導一人,一年最多報導三十人,要三十多年才能寫完。等到三十年之後,滄海桑田,不知有多少變化? 而且資料也不正確了。

根據出版法規定,雜誌社對其報導內容可以編成書出刊,並且享有版權。所以我們一定要在「蘭陽之聲」上連續報導,然後才能編輯成書。

將來編輯「蘭陽政壇風雲人物」時,方才對某一特定對象,詳細報導,深入瞭解。如今「蘭陽名人錄」是對蘭陽名人做一地毯式介紹,所以無法深入,蜻蜓點水,點到為止。

有人建議我們,多報導蘭陽的古蹟、文化、風景。此種構想好,但是要一步一步來。如果同時要做許多事情,結果會一事無成。本社力量有限,只可集中力量,來做一件事情,完成以後,再去做第二件、第三件 。有了成果,給社會大眾知道,將對我們另眼看待,對未來採訪工作,將更順利。…….. 】

後記:

二十多年前在宜蘭縣議會旁廳席上,曾看到「蘭陽之聲」創辦人劉本德(沛君)常拿着一大疊剛出爐的「蘭陽之聲」,放在議會服務台贈閱。宜蘭縣有不少人辦刊物,很少人能像劉君放下身段、用心經營刊物的。
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dj6ldj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